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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本科生转专业和专业分流细则分流细则

作者 : 发布于 : 2022/02/18

为落实《湖南大学章程》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科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转专业(专业类)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1.一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或专业类,原则上要求跨专业类(专业分类按教育部公布的相关文件,下同)。二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一般只能在相近专业之间进行。

2.我院可接收2021本科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和计划人数为:

3.其他情况转专业

存在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学生,也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校内其他专业学习的;

2)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或专业类分流:

1)属于提前批招生(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下同)的学生;

2)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3)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4)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1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的;

2)在报到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3)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

6.申请转专业同学需上交的材料如下:

1)《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更改专业申请表》(附件1)(转出学院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2)转专业申请书(自己撰写并签名);

3)原转出专业学院学生工作办签署政治思想表现鉴定(签字并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4)原始成绩单及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证明(教务处章)

5)获奖证书(需上交复印件并有原件验证);

6)《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基本信息表》(附件2

7.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应仔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课程要求,对于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而本人又未修读,必须在转入后补修,学院不另行开设专门的课程;

8.原则上只接收理科、工科学生(或在高考科目中选考了物理的学生)且修读了高等数学A(1)或相当课程的学生。

二、选拔程序

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如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人数与该专业实际在校人数之和未超过2021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学院原则上予以接收否则按以下规定遴选:学院将对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相关专业学生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学生大一学期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50%(成绩折算分数见附件3),面试占50%(面试考察项见附件4)。服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以及在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等方面获奖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参加面试,无有效证件者将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自我简介、面试官提问、审阅相关材料、特长展示等内容;凡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在面试时必须出示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章 专业专业方向)分流

1.土木类专业的学生,将在大第二学期在覆盖的土木工程和工程管理专业内进行分流,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专业学习。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能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需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2.进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的学生,将在大二第二学期按土木工程学院的相关办法参加专业方向 (建筑工程、桥梁工程、地下工程、道路工程、建筑材料五个专业方向) 分流。

3. 每位同学只参加一次专业(专业方向)分流,其他年级转专业或留级至土木类专业的学生,按原专业(专业方向就读

第三章 附则

1.学院成立转专业和土木类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组成。

2.转专业和专业类分流结束后,学院将对转专业结果和专业类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结束后会对相关学生进行重新编班,并将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教务处审批。

3.本办法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具体请联系本科教务办,联系电话:0731-88822653。

4.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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