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大教字[2009]43号
发文日期:2009年4月29日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为使这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实施组织与管理
1、对毕业设计的检查工作将在各主要环节上进行,主要方式是:指导教师对按有关要求填好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意见;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参照指导教师评语对选题、开题、中期和答辩各环节重点检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随机抽查。
2、题目审查
(1)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对选题在专业方向、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题目难度和广度等方面是否合适,软硬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
(2)学校将随机抽调部分《学生选题情况汇总表》进行检查。
3、开题检查
(1)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时向学生下达书面任务书,填写要规范完整、任务要明确,对学生的设计(论文)工作条件准备要充分,并指导学生按时开题;
(2)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在两周内按论文工作的要求查找资料,完成开题报告(报告包括:题目背景、任务、工作进度表等);
(3)学校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4、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学院组织实施,原则上要求学生回学校参加中期检查。
(2)学院要根据学生的题目、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逐个了解和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
(3)学院教务办将检查的时间和地点及时交到教务处,学校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5、答辩检查
学院教务办将答辩的时间地点及时报教务处,学校派人随机参加学院安排的答辩,对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如下:
(1)答辩的环境是否整洁、安静,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
(2)答辩教师是否齐全,答辩程序是否规范;
(3)学生答辩材料(指论文及附件、译文及原文、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评阅表、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等)是否完备和规范;
(4)成绩评定情况是否合理;
(5)其他有关情况。
6、创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根据评选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一般按学生总人数3%的名额择优推荐。具体评选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7、毕业设计(论文)抽查
(1)教育厅每年随机抽部分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
(2)学校随机抽查部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根据情况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价。
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
1、教务处职责
(1)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工作;
(2)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3)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4)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组织抽查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创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等。
2、学院职责
(1)各学院要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教学院长担任,成员为各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运行和教学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保证;
(2)向各教研室(学术小组)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3)组织审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填写情况,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及论文撰写规范等内容的培训;
(4)定期组织检查各专业教研室(学术小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5)审定本学院学生成绩,并向学生公布;
(6)向学校推荐创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7)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3、教研室(学术小组)职责
(1)审定选用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的安排情况,并上报学院;
(2)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填写情况;
(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审查、开题、期中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
(5)负责本专业对《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的落实;
(6)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7)做好本专业创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8)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4、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理解题目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全部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制订工作计划,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到学生手中;
(2)根据题目任务与要求,编写指导教案、作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并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
(3)对多人承担的题目,必须让学生既参与总体方案论证,又有符合工作量要求的独立完成部分;
(4)对学生的总体方案、计算方法、实验方案的选择,理论、实验分析的结论等应作必要的审查,给予认真负责的指导;
(5)按照《湖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
(6)定期(每周至少一次)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质量,并及时填写《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评定成绩,对毕业设计(论文)中重大原则性错误必须及早指出;
(7)指导学生按照《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5、评阅人职责
(1)评阅人应在学生答辩前认真审阅论文,写好评阅意见并给出成绩;
(2)评阅人一般应参加学生答辩,并针对学生论文进行全面的客观的提问。
6、学生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是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从事专业工程技术和科学研究工作基本训练的过程。在这一教学过程中,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阅读领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表,保证按期完成作业;
(2)要有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记录,做好阶段总结,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至少一次),及时请指导教师填写《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的相关阶段评定意见。
(3)论文的撰写格式规范;
(4)装订毕业设计(论文),并在答辩前一周交到指导教师手中;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
(6)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严格要求自己,发挥主观能动性,独立完成各项任务,并对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负全面责任。
(7)答辩完后,按要求将要归档的有关材料整理装订好交学院教务办。
三、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