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环节材料包括:
1、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
2、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以下简称开题报告);
3、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以下简称综合考试);
4、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以下简称中期考核);
5、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内容考核表;
6、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7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科研、论文工作报告表(此表在学位环节材料五)。
注意:以上材料中2、3、4、5、7项请到网址:http://gra.edu.hnu.cn中下载专区内《博士生下载专区》中下载(申请答辩材料环节同),并注意每一项的打印要求。
材料准备:
1、材料1培养计划:2008级以前的研究生,培养计划使用《博士生下载专区》里的老表(1份);从2008级(含2008级)研究生开始,培养方案均由学生从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中A4纸单面打印,并且导师签字。
2、材料2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以及开题报告的查新证明。要求至少在学生申请答辩前3年完成,由指导教师或者学科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为评议小组成员,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详见《湖南大学学生手册2012版》中P232页《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从2009级(含2009级)博士研究生开始,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必须到湖大图书馆的教育科技查新站进行开题报告的查新并开具查新证明。
对于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审核,请在提交毕业论文送审申请的时候进行,平时不接受办理。
研究生院培养办规定:开题报告的论文题目必须与毕业论文题目一致,不一致的不予以打印成绩单。
3、材料3综合考试请按照《湖南大学学生手册2012版》P238文件《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
4、材料4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后至少1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后至少1年才允许答辩。由指导教师或各学科教研室统一组织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2~4人,组长和成员均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湖南大学学生手册2012版》P234《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办法》(湖大研字[2011]8号)文件;
5、材料5学术活动内容考核表。按照《湖南大学学生手册2012版》P176《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博士在论文工作期间参加1~2次国家级或二级学会以上学术会议,在学期间应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报告会,其中博士生本人报告2次以上;
6、材料6成绩单。2008级之前的研究生使用下载专区的成绩单版本,将课程名称和成绩单填入,注意:学习年限的填写方式如下,例如是2006级的博士研究生,2013年12月份来申请启动答辩程序,那么学习年限的填写是“2007年4月—2013年12月”。2008级之后的研究生,成绩单均土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打印3份并签字盖章,学生无需准备。(注意:成绩单请妥善保管,仅限于申请答辩时用,若有遗失,本办不再提供)学生必须在本人的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以下2项工作,方可前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打印成绩单:
(1)录入开题报告内容;
(2)在个人的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了导师评价。
打印成绩单一般在提交毕业论文送审申请的时候进行,平时不接受办理。(注意:成绩单请妥善保管,仅限于申请答辩时用,若有遗失,本办不再提供)
7、材料7科研、论文工作报告表。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8、直博生或者硕博连读学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硕士阶段的培养计划和成绩单。如果是2008级以前的硕士研究生,则培养计划和成绩单就按照下载专区中的《学术型硕士与高校教师下载专区》中培养计划和成绩单的要求填写;如果是2008级(含2008级)以后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从个人的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打印,成绩单到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打印(打印硕士成绩单的要求与打印博士成绩单是一致的,所以必须登录硕士身份的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开题报告的提交和对导师的评价)
请注意以下事项:
1、材料中凡需要指导教师或者考核小组成员签字的地方,必须是由指导教师或者专家亲笔签名,不可以打印或者复印,如果因指导教师出国或者出差很长一段时间不在长沙,请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学生的材料后,发送邮件或者短信告知研究生办公室林老师,授权给另外一位具备硕士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签字。
2、根据湖大土木工程学院学位评定会纪[2013]2号文件相关精神,在培养环节,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人所指导学生的考核小组组长(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活动)。
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