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优秀(十佳)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大教字〔2017〕50号)》文件要求,校级三好学生标兵通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答辩审核,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通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复审评议,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进行评定。现推荐以下人员参评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26日-10月28日,公示期结束结果自动生效。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28日中午12点前向辅导员老师提出。
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