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湖南大学章程》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科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转专业(专业类)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1.一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或专业类,原则上要求跨专业类(专业分类按教育部公布的相关文件,下同)。二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一般只能在相近专业之间进行。
2.我院可接收2020级本科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和计划人数为:
3.其他情况转专业
存在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学生,也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校内其他专业学习的;
(2)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3)本科生退役复学后,如果需进行专业调整并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有接收计划的专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或专业类分流:
(1)属于提前批招生(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下同)的学生;
(2)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3)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4)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1)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的;
(2)逾期未到学院报到的;
(3)在报到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4)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
6.申请转专业同学需上交的材料如下:
(1)《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更改专业申请表》(附件1)(转出学院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2)转专业申请书(自己撰写,A4纸打印并签名);
(3)原转出专业学院学生工作办签署政治思想表现鉴定(签字并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4)原始成绩单及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证明(教务处章);
(5)获奖证书(需上交复印件并有原件验证);
(6)《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基本信息表》(附件2)
7.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应仔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课程要求,对于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而本人又未修读,必须在转入后补修,学院不另行开设专门的课程;
8.原则上只接收理科、工科学生(或在高考科目中选考了物理的学生)且修读了高等数学A(1)或相当课程的学生。
二、选拔程序
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面试。如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人数与该专业实际在校人数之和未超过2020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学院原则上予以接收;否则按以下规定遴选:学院将对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相关专业学生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学生大一学期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50%(成绩折算分数见附件3),面试占50%(面试考察项见附件4);心理测试只作参考,不计入综合评分;服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以及在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等方面获奖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参加面试,无有效证件者将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自我简介、面试官提问、审阅相关材料、特长展示等内容;凡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在面试时必须出示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第二章 专业(专业方向)分流
1.2019级土木类以及2020级土木类专业的学生,将分别在大二和大一春季学期在覆盖的土木工程和工程管理专业内进行分流,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专业学习。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能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需重新选择专业学习。其他年级土木工程和工程管理专业留级到2019级或2020级土木类的学生,在专业分流时只能选择原专业继续学习。
2.进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的学生,将在大二第二学期按土木工程学院的相关办法参加专业方向分流(2019级为建筑工程、桥梁工程、岩土工程、道路工程四个专业方向;2020级为建筑工程、桥梁工程、地下工程、道路工程、建筑材料五个专业方向)。由其他年级留级至2019级或2020级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按原专业方向就读。
第三章 附则
1.学院成立转专业和土木类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组成。
2.转专业和专业类分流结束后,学院将对转专业结果和专业类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结束后会对相关学生进行重新编班,并将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教务处审批。
3.本办法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4.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