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十二五”期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对逾期不提交验收材料或说明原因的逾期未验收项目,湖南省科技厅将按照项目终止程序办理,并对承担单位按科研信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其中,事业单位及法人降低科研信用等级,从2017年起采取限制项目立项比例、控制支持经费等措施;以及项目负责人列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纳入“黑名单”管理,3年内取消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现继续开展我校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十二五”期间逾期未验收的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所示项目。
二、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项目负责人通过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验收报告相关内容,提交后打印正式版本(含水印);未纳入系统管理的科技计划项目,按照计划类别下载相应的《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填写。
其中,经费使用情况部分须至计划财务处审核盖章。
软科学计划项目、期刊专项补助项目提交一式四份,其他计划项目提交一式三份。
2、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预算申报书(复印件)一份。
3、项目执行情况一份。
对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任务目标指标,逐一说明各项指标完成及取得成果情况。
4、经费使用情况。
①根据项目预算进行对比,对与预算有出入的经费使用情况做出说明;
②经计财处审核盖章的资金支出明细帐;
③项目财政资金单笔支出10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附件证明材料。
5、项目研究报告(约5000字、格式见附件3)、决策建议(约2000字、格式见附件4)装订成册1份(仅软科学计划项目需提供)。
6、计划主管处室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验收时间及验收方式
1、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17:00
2、根据湖南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的要求,部分重点项目及10万元以上的一般项目需进行会议验收的,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的延期申请,做出情况说明,由所在学院或单位审核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院高新办,科研院汇总后报送湖南省科技厅。延期申请是否获批,以湖南省科技厅反馈意见为准。
2、因项目负责人病故等致使项目无法实施或验收的项目,由所在学院核实后,提交书面材料(含项目情况、负责人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明确项目终止及经费处理等意见,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由学院或单位审核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院高新办。
联系人:刘鎏朱云0731-8882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