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湖南大学相关文件,现就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复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工程硕士要求:在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95分;在2012年7月31日后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215分。
二、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和复试费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5上午8:00开始~9:00结束。
地点:土木学院南楼216研究生办公室。
复试费:120元/人
支付方式:网上支付(考生在支付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支付办法:
(1)登录“湖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是http://xysf.hnu.edu.cn/)。
(2)仔细阅读功能介绍、使用说明、提示等信息后,登录进入: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需大写)。请登录平台后及时在“个人信息”修改密码。
(3)登入后,“当前费用”选项卡中显示的是当前用户的所有待缴费用。点击 “其他缴费”选项卡,将显示当前用户应缴复试费信息,确认无误后请勾选相应条目缴费,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支付方式页面,本平台目前支持中国银行网银直连支付以及银联支付,用户可根据个人情况自由选择。
参加资格审查时的考生必须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统一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http://www.chsi.com.cn/xlcx/)申请注册备案表)。
(4)《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表格在教育部报名的网站内自行下载并打印,照片处和单位意见处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5)《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复试阶段。
(二)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笔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课考试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满分为100分。
考试地点: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教学东楼111。
项目管理专业教学东楼211。
(2)复试时间:2016年1月15日下午2:30开始。
地点:建筑与土木工程教学东楼313、314。
项目管理专业教学东楼315、316。
具体复试分组及顺序详见附件2:复试分组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实践能力、管理经验和学习研究计划等。政治理论考试以面试的形式组织,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以及当前的热点政治经济问题。
三、录取
工程硕士的专业课成绩和复试成绩作为参考,根据全国联考初试成绩总分排序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工程硕士录取说明: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录取工程硕士总人数的10%。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专业课考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其他工作
1、未尽事宜,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政策执行。
2、录取通知书预计在2016年3月中旬后发放,开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发放的信息将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http://ce.hnu.edu.cn)公布。请考生自行领取,需要寄送的话请在参加资格审查时交填写好的快递单(默认EMS)。
附件1: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附件2:复试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