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为鼓励和支持各设站单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湖南省财政厅已经启动第二批2016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获得过国家或湖南省日常经费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再重复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学兼优;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2016年3月1日后,已正式办理进站手续并在站工作的(进站满半年的须已按博士后管理规定进行了开题),个别3月1日前进站错过上次申报时间的(仍正常在站)的,本次可予补报;
(四)选题范围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紧密结合我省的经济与科技发展重点,研究的课题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请提交《2016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及《2016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各1份(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加博管会编号命名发至boshihou@hnu.edu.cn或通过oa发至人力资源处李芬),于2016年11月25日前报办公楼208室,逾期不予受理。拨款账户:湖南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
账号:593757349624
财务管理隶属市县(或省直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省教育厅
联系人:李芬联系电话:88822785 E-mail:boshihou@hnu.edu.cn
湖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