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关于申报2015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的通知》(湘人社函[2015]86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学兼优;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2014年5月31日后,已正式办理进站手续并在站工作(进站满半年的,须按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了开题);
(四)选题范围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紧密结合我省经济与科技发展重点,所研究的课题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五)已获得过国家或省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请提交《2015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及《2015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各1份(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加博管会编号命名发至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办公室邮箱boshihou@hnu.edu.cn或通过OA发至人力资源处李芬),于2015年5月13日前报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流动站务必及时通知博士后本人,争取符合条件的博士后都能参与申报。
(二)流动站所在学院需在附件1表中“博士后所在单位意见”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简介请重点填写,以提高资助可能性。
(四)拨款账户:湖南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
账 号:593757349624
联系人:李芬 联系电话:88822785
E - mail:boshihou@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