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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录取细则

通讯员: tmxyuser5 初审: 复审: 时间: 2015-05-06

一、分数线

普通招考博士生:初试成绩达到2015年初试分数基本要求,且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专业

英语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理学[07](不含统计学[0714])、工学[08](不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哲学[01]、历史学[06]

40

60

60

其他专业

50

60

60

二、录取

1、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和导师录取建议,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和经过博士生导师招生条件审查后确定的导师招生限额内,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2、对上线考生可在本学院的本学科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的基本程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报考导师和拟接收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签署审查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导师不同意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4、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6月15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考生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必须在2015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后发现重复录取的,我校将直接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6、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审核制及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三、调档时间和要求

1、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录取学院。调档函由学院发放。

2、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其中考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录取学院;考生为非应届硕士生的须在5月20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调档函由学院发放。

四、学费

所有博士研究生都应缴纳学费。按照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信息公开

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http://ce.hnu.cn)通知公告栏内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湖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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